12/20/2009

第一張罰單

從我22歲開車到現在,我不敢說我開車技術有多好,但是起碼我不怕開車。
跟K在一起後,開車機會變蠻常的,因每個周末起碼開上一回,這樣說來應該開車對我來說是不陌生。
而且我自認是個守規矩的好公民,很少在違規呀、超速呀...等等。
上個星期大概在星期3.4吧,K打給我,說:跟你講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前個周末我們去了哪裡?哪個時段是你開車還是我開車.......等等blah blah blah......問了一堆。
結果,問到最後,他說,我收到一張罰單,我想...............一定是妳這個傢伙開的。
當時我直覺一定不是我,因為我根本就不違規的呀!!!而且~我走的那段路,每個禮拜都在走,哪裡有照相機,哪裡要慢我都馬知道,怎麼可能~~~
←事實證明,真的是我!!那個時間只有我會開車.....
原來,是有移動式的照相機,吼~~~很缺錢嗎政府?我都要窮死竟然還要跟我收個$1800!!!!
好啦!我知道我開超速是違法,而且還超過了30幾公里。
但是,疏洪道那條路那麼大條,車又那麼少,是誰定的只能開50呀!!!!!!摩托車都比我快了~~~~
無奈呀!!!

2 Comments:

匿名 提到...

還敢說自己技術不差?撞車,車邊的刮痕,超速!why?

Wendy Kao 提到...

你亂說~~~~我分明只有撞到車牌跟超速!!!>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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